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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0章 独自随行西南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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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前一章,讲这个苗素芬,写得有点多,让读者容易产生跑题感,但笔者却是想尽量的简写她的过去,因为啊,毕竟她的过去,会决定她的未来的一些方方面面。”

苗局把女儿苗素芬叫做“讨账鬼”,也只是基于她的一些事实,但苗局还是很疼爱女儿的。

苗素芬在爷爷奶奶家住了三年,这也再住不下去了,把两老的养老金都掏空了,还怎么住吧?

回去住?那就更不行,她怕她母亲那一双幽怨的眼睛。

还有,就是一旦有什么事引发了她母亲,一顿骂是少不了的。

像这神大半夜后都还不睡觉,然后,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中午起来赶午饭,不仅苗素芬的爷爷对此深恶痛绝,她的母亲,则更加无法容忍。

没地方住,怎么办?

那当然是靠她的苗爸爸了!

苗素芬提出来,要买个房子,请求她爹苗局支持首付,她说自己去赚钱上月供。

苗局答应下来,把自己早已私自买下来的一套房子,给苗素芬住了,说是帮她付了首付。

月供是七千多元,苗局说只要苗素芬自己每个月出3000元,剩下的由他来补贴,一起支付。

也就是说,苗素芬得每个月交3000元给她爸爸。

那房子很好啊,苗素芬一个人住进去,当然感觉是非常舒适,不由得因此而产生出一种“名媛”的越优感来。

但是,月供呢?虽然她爹只要她出3000元,但3000元也是钱啊!

苗素芬只得出来找工作了,之前好好的工作不要,现在出来打工。

苗素芬找的第一件工作,就是在她们那小区的幼儿园,当幼师。

月工资2400元,还不够3000元。

没办法了,其它休息时间,比如说双休日,苗素芬找了兼职,推销化妆品、女装、女式包包等,没有底薪,仅有提成。

这样子干了一年多,还别说,苗素芬似乎还越挫越勇,能够坚持。

她做推销的那个店的老板,有个快三十岁了的儿子,主要工作,就是打理这一个店,卖女式包包,卖时尚女装,卖女性化妆品。

谈过许多女朋友,玩一玩就撤手。

这一回却看上了苗素芬,半年多时间,苗素芬硬是没给过他任何回应。

理由也很简单,苗素芬心理有阴影,不想谈恋爱。

这小伙子上心了,因为他还没遇到过这种不愿搭理他的女生,自认为长得风流倜傥,又还有钱啊,女生不应该很讨好他吗?

这小伙就花了心思,去了解苗素芬。

结果,这一不去了解还好,一了解,大吃一惊:这女生居然是市能源局苗局的千金?!

那自己家里这点钱,两三千万,在苗局的眼里,那也算是钱?

这小伙就动起了心思:在幼儿园当阿姨?怕是她喜欢干这行吧?不然呢?苗局家的千金,又怎么会来打这个工?

小伙就出了大价钱,把那个幼儿园,给转手过来了,摇身一变,就成了那个幼儿园的老板。

然后,苗素芬就成了该幼儿园的园长。

那小伙就全权放手,让苗素芬去管这个幼儿园,包括收入支出。

仿佛就是送了一个幼儿园给苗素芬。

但时间又过了一年,他们俩也还是没有结婚。

因为他俩连恋爱都还没谈上。

苗素芬当然知道,那小伙子是想要娶她,但是她怕谈恋爱。

这在一个小圈子里,就成了传奇故事。吴怡丹,也是先听了这个故事之后,才主动找到苗素芬,似乎是在向苗素芬示好,要与她成为朋友甚至闺蜜。

在吴怡丹的倡议下,当然还有阳向东阳市长的大力帮助下,搞起了这个幼教协会,吴怡丹就力挺,将苗素芬推到了会长的位置上。

本来,在此之前,吴怡丹是考虑过,让丁局的儿媳妇小莫,来出任这个会长。

小莫是丁局的儿媳妇,但坊间已经有很多人知道,小莫那也是甲卫权的儿媳妇。

所以,吴怡丹就去邀请小莫园长出任副会长。

无奈,小莫园长对这个真不感兴趣,以“根本忙不过来,没得时间”为由,婉拒了。

苗素芬自己另有想法,听说要她当这个会长,很愉快的就接受了。

那这一次幼教协会组织去昆明旅游,本来又是吴怡丹一个人的主意,苗素芬却很支持。

丁有才为什么要拒绝?他不是早已经答应好苗局了吗?

回放一下前面章节,答应苗局的时候,恰好是张盗灵大师刚刚从红叶居捉完“妖秽”。

而后面,紧接着就发生了司机小董“捉鬼”。

所以,虽然丁有才已经答应苗局,给他面子,参加苗素芬所组织的活动,但他现在心里害怕啊!

要是在外地又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情,司机小董又不在他身边。

苗素芬执意要请丁有才参加,丁有才只得勉强答应了。

因为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,早上7点多的飞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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